第34章 林妙芬入职《香江日报》,好事成双

霍建明听母亲这么说,这才想起今天是10月10日,九龙那边会发生什么事了。

想起九龙那边自己有多家虹之霞服装店和几家万事达商场今天正常营业,霍建明与母亲、罗惠玲下了楼分开之后,赶紧找了一个有收费打电话业务的商铺,分别给林伯生和万方打了个电话,让他们把九龙的虹之霞服装店和万事达商场先暂时关停几天。

当天,那件大事果然发生了。

荔枝湾警署,陈统看着雷洛等人,神色严肃的说道:

“我不管其他地方乱成什么样,你们给我亲自传话给14K、和安乐、和胜和、义安等帮派龙头,虹之霞服装店和万事达商场我陈统罩了!

谁要是敢动虹之霞服装店和万事达商场,我请他天天来这里饮茶,扫他们的档口,规费加倍!

扑他母,挡人钱财如同杀人父母!他们敢动我们的米饭班主,那我一定让他们鸡毛鸭血,扫了他们的档口和所有生意!都听清楚了没有?”

“Yes sir!”雷洛等人立即立正举手行了个警礼,异口同声的大声应道。

这一年多来,他们从帮霍建明收购物业地产一事上,毫无风险、轻轻松松赚了一千多万港币。如今正帮霍建明在新界大肆拿地,轻轻松松赚大钱,怎么可能让那些帮派坏了自己的大事?

雷洛等人立即行动,分头与14K、和胜和、义安等龙头见面,当面传达了陈统的话。

陈统不放心,随后又调了一些军装在虹之霞服装店和万事达商场门口巡逻。

14K、和胜和等帮派,见陈统发话了,还派了军装在虹之霞服装店和万事达商场门口巡逻,自然很识趣的绕开了九龙的虹之霞服装店和万事达商场。

事后,九龙、荃湾经济损失惨重,不少店铺被砸,但虹之霞服装店和万事达商场却全都安然无恙,17号便重新开门营业。

霍建明得知陈统派出军装在虹之霞服装店和万事达商场门口巡逻一事之后,立即让林伯生和万方各从公司账上取了两万港币送到荔枝湾警署,以茶水费、辛苦费的名义请陈统帮忙发放给那几天出警巡逻的军装。

此事过后不久,一切又恢复了原样,马家卖“面粉”的生意更是越做越大,“面粉”交易后来更是以吨计。

10月18日,《霍小明》一书已在《大公报》连载完第三集。当晚,林妙芬与儿子在客厅商量纸质书出版一事。

霍建明等了许久让母亲光明正大拥有《香江日报》报社和出版社股份的机会终于来了。

他未等母亲开口,先对她说道:

“阿妈,我和你说一件事,昨天《香江日报》主编兼《香江日报》出版社总经理江阳明在学校门口找到我,让我把《霍小明》和《七龙珠》交给《香江日报》出版社出版,以后写的小说和画的漫画都拿到《香江日报》发表,他说一切条件都好商量。

听他这么说,我随口问了一句,《霍小明》、《七龙珠》和以后发表的小说、漫画的稿费和版税,能不能折算成《香江日报》和《香江日报》出版社的股份?

他说应该问题不大,但前提是我以后所有作品都在《香江日报》发表,在他们的出版社出版,而且他还得回去和其他人商量,才能答复我。

《香江日报》是香港最大的报社,《香江日报》出版社也是香港最大的出版社。

阿妈,我觉得我们家现在已不怎么缺钱花了。对方要是同意将版税、稿费折算成《香江日报》和《香江日报》出版社股份的话,更划算,你觉得呢?”

“他真的这么说?真的可以把稿费、版税折算成股份?”见儿子点了点头,林妙芬激动得从沙发上站了起来,尖声说道:

“那当然是要股份啦!

明仔,他如果同意了,即使稿费、版税折算成股份我们亏一点也没所谓,一定得要股份!

有了《香江日报》和《香江日报》出版社的股份,那你和阿玲、小雅以后的工作就不用愁了,可以直接在《香江日报》和香江日报出版社上班!”

第二天放学之后,霍建明去了一趟《香江日报》报社,与江阳明和李锋交待了一下,告诉他们明天自己母亲会来报社商议此事。

当天晚上,林妙芬回家之后,霍建明立即告诉母亲,《香江日报》那边同意了他用稿费、版税折算成报社、出版社股份,让她明天去《香江日报》报社商议此事。

林妙芬一听,高兴坏了。吃完饭立即下楼打电话回报社请了明天上午的半天假。

第二天早上,吃完早饭,林妙芬赶紧去《香江日报》报社。当天上午,双方便签订了用霍建明稿费、版税折算《香江日报》及其出版社股份的协议。

协议有个前提,霍建明以后的所有作品只能在《香江日报》连载,在《香江日报》出版社出版。这一点,林妙芬自然没有任何异议,不在自家有股份的报纸连载,出版社出版,反而便宜别家报纸和出版社,开什么玩笑?

三天后,《霍小明》前三集和《七龙珠》漫画前三册由香江日报出版社出版,在香港各书店、报摊售卖。仅仅三天,首印的各二十万册便已售罄,香江日报出版社赶紧加印。

湾湾、东南亚各国、日本、南朝鲜书商闻讯而至,纷纷引进。随后,欧美各国不少书商也找上门来,《霍小明》一书,被翻译成各国文字在各国售卖。

短短一个月,《霍小明》便共计售出了一千多万册,平均每集售出三百多万册。《七龙珠》漫画集也共计售出一千多万册,日本独占鳌头,近半销售额是由日本贡献的。

作为《霍小明》一书和《七龙珠》漫画的作者,霍建明天才之名,也随之冲出香港,冲出亚洲,走向了世界,被越来多越的人所知,名气自然是也越来越大。

仅仅这一书一漫画的版税,短短一个多月,便给霍建明带来了二百一十万港币的收入。

按林妙芬与《香江日报》及其出版社的协议,《香江日报》及其出版社估值两千万港币,霍建明二百一十万版税收入被折算成香江日报及其出版社百分之十点几的股份,挂在了林妙芬名下。

《香江日报》及其出版社,还有虹之霞服装公司、辰海塑胶玩具厂等公司,霍建明早就让李锋完成了离岸公司注册,在百慕大注册了几十家投资公司,将这些公司的股份化整为零,挂到了这几十家投资公司的名下。

因此,林妙芬持有《香江日报》及其出版社百分之十点几的股份之后,立即成了明面上的大股东。

在霍建明的授意下,《香江日报》刊登了霍建明以《霍小明》、《七龙珠》版税折算成《香江日报》及其出版社股份一事,进行了详尽报道。

同时也刊登了霍建明以后所有作品只能在《香江日报》连载,在其出版社出版的声明。

林妙芬帮儿子霍建明代持百分之十点几《香江日报》及其出版社股份一事,也被公布了出来。

这一来,林妙芬不想去《香江日报》上班也不行了,只好去了《香江日报》,按她本人的意思,先当了一名校字编辑。

母亲持有《香江日报》及其出版社股份,并入职《香江日报》一事处理完了,霍建明终于大大松了一口气。

但俗话说得好,好事成双,双喜临门。他刚处理完母亲持股、入职《香江日报》一事,陈锋和林伯生先后找到自己,和自己说了同一件事:

环球航运的包玉刚分别询问辰海塑胶玩具厂和虹之霞服装公司有没有兴趣出资入股环球航运公司,环球航运公司打算购入几艘新货船,来满足他们两家公司暴涨的货运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