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少年的计较

烈日的余晖终于落下,堂屋里,一家四口坐在桌前。

桌上有酒有肉,酒是宋启山亲自酿的。

以三种粮食发酵而成,还用了这个世界没出现过的蒸馏技术。

虽说与前世那些大酒厂不能比,却比一般的酒铺好上甚多。

宋启山将之取名为“郎酒”,说是男儿郎喝的酒。

实际上,也有缅怀前一世的意思在内。

宋启山对吃的最是看重,尤其认为孩子该多吃肉,才能长的壮实。

谢玉婉拿来牛眼泡酒杯,也就是所谓的一钱杯。

宋念云立刻跳下凳子,跑过来抢去母亲手中的酒壶:“我给爹倒酒!”

酒壶不算大,也不算重,她依然小心翼翼的倾斜着,倒了满满一杯,几乎要溢出杯沿。

“太满了,快洒出来了。”谢玉婉提醒着。

“不碍事。”宋启山乐呵呵的摸摸闺女脑袋,夸奖道:“好闺女。”

宋念云嘻嘻笑着,同时又有些好奇问道:“爹,酒好喝吗?”

“你尝尝?”宋启山说着,拿起筷子在酒杯中微微蘸了下。

宋念云毫不犹豫的张嘴,结果筷子一入口,就被那股子辛辣味道呛的直咳嗽。

“好难喝……”

看着闺女小脸皱的好似棉花团,宋启山乐的哈哈大笑。

旁边宋念丰和宋念顺俩兄弟,看着父亲的酒杯,也有些心动。

他们一个十四,一个十二,都到了对大人世界最好奇的阶段。

虽说酒不是什么好东西,但宋启山从来不介意孩子多去尝试未曾接触的新鲜事物。

当然了,前提是保证自身不会受到伤害。

见这兄弟俩眼巴巴的瞅着,宋启山便让谢玉婉又拿来两个牛眼杯,给他们一人倒了一丁点。

“你们也尝尝。”

兄弟俩喜滋滋的双手接过,白酒的味道刺鼻,他们不管不顾,一口喝下。

下意识想咳嗽,可转眼看到一旁好奇盯着的小妹,俩哥哥硬着头皮死死撑住。

宋念顺更是学着宋启山的模样,哈出一口气:“好酒!”

其实他懂个屁,只是宋念云看的眼睛一亮,忍不住夸赞道:“二哥真厉害!”

宋念顺一脸骄傲,当然厉害了,谁让自己是哥哥呢。

“再喝点不?”宋念云抱着酒壶,一脸期待的看着大哥和二哥。

宋念丰和宋念顺顿时头皮发麻,这味道他们一时半会还无法适应,又不好意思承认。

好在谢玉婉看出来了,笑道:“你们都喝完了,让你爹喝什么。”

宋启山也知道小孩子尝个鲜就算了,不能多喝,便笑着让宋念云把酒壶拿回来。

看着宋启山一口酒,一口菜。

待他暂时放下筷子,谢玉婉习惯性的摸着高挺肚皮,道:“今年收成不错,家里的余粮和银子又会多一些。你看,要不要再盖一间屋子?”

宋念丰和宋念顺兄弟俩,现在住在一间屋里。

虽说是俩男孩,但终究快长大了,总不能一直这样凑合。

所以谢玉婉想着,再盖间房子,这样就不用挤着了。

瞥见正给宋启山剥花生的闺女,谢玉婉又补充道:“回头新房子让云儿住,二宝住云儿那间就是了。”

宋念顺并无异议,反倒满脸喜色,终于要有属于自己的屋子了吗!

每天和大哥挤在一张床上,听他磨牙打鼾放屁,折磨死个人。

偏偏早上起来,大哥还要说磨牙打鼾放屁的是他,真是气人!

宋启山咬过闺女递来的花生米,牙齿和柔嫩指尖擦过,让宋念云咯咯笑着:“爹不准咬人!”

宋启山乐的心里像淌着蜜一样,还是闺女好啊,知道给自己剥花生。

哪像那两个臭小子,就知道干饭!

听见谢玉婉的话,宋启山接口道:“我想过了,这房子也住十几二十年了。与其新盖一间凑合,不如全部重新盖,也花不了太多银子。”

“何况老四也快出生了,总要给他预备一间吧。”

宋念云立刻高兴的喊着:“我还要住在爹娘旁边的屋子!”

“好好好。”宋启山应声。

宋念丰和宋念顺就没那么多要求了,有新房子就是好事。

见宋启山已经有了主意,谢玉婉便不再多言。

在她眼里,这个家只有宋启山才能做主。

这时候,门口传来笑声:“宋启山,怎么喝酒也不喊我,亏哥哥我从城里回来,还想着给你带烧鸡呢。”

宋启山抬头看去,只见穿着绸缎长袍,身材偏胖的男人正踩着满地稻谷走来。

身后是同样身着绸缎,画着淡妆的夫人,以及一个高高瘦瘦,和宋念丰差不多大的少年。

此人名叫江宝瑞,也是固安村的一个地主。

不过他家良田六十亩,比宋启山的四十亩多了五成。

两人同为地主家的儿子,从小玩到大,也算关系不错。

宋启山连忙起身,带着一家人迎上前去。

“我还以为你进城享福,不回来了。”

江宝瑞呵呵笑着,进了门,把手中用油纸包起来的两只烧鸡递去。

“这不想着给你送吃的,顺便讨口酒喝。”

“好说,好说。”宋启山接过烧鸡,喊着:“婉儿,看看再弄点什么来,我陪江老哥喝几杯。”

“婉儿挺着大肚子,回头摔着碰着可如何是好,我来就是了。我去把烧鸡给你们撕一撕,先凑合喝着。”那妇人说着,从宋启山手里拿了烧鸡。

谢玉婉怎好意思让客人独自忙活,连忙跟上去。

而那高瘦少年,则冲宋念丰和宋念顺挤眉弄眼,带着迫不及待的炫耀口气:“走,出去给你们长长见识。”

“啥见识?”宋家兄弟俩不解其意,却还是跟着出去了。

“爹,我也去啦。”宋念云道。

“去吧,别出院子就是。”

看着嗯嗯出声,蹦蹦跳跳跟着哥哥出门的宋念云,江宝瑞露出些许羡慕之色。

“还是你家婉儿肚子争气,让你有儿有女。不像我,就一棵独苗。”

宋启山给他倒了杯酒,笑道:“咋不说你家地比我多呢。”

“这倒也是。”江宝瑞哈哈大笑。

整个固安村,比他家大的地主不是没有,起码宋启山不是。

院子里,江宝瑞的儿子江云庆随意踢了几脚地上的稻谷。

“你们家还自己晒粮食呢,我们家好多年前就不晒了。你们哥俩到现在还跟宋叔下地干活?瞧这一身晒的,黢黑!”

江云庆高高瘦瘦的,皮肤算不上嫩,但比起宋念丰哥俩,确实白的多。

宋念顺不乐意的道:“下地干活咋了,我爹说了,自食其力,当为好汉!”

江云庆嘁了声,只觉得毫无道理。

没苦硬吃,受那罪做什么,还不是因为宋家的地少,怕哪年没收成吃不起饭?

少年人的心里,总是喜欢比较的。

压过别家一头,对他们来说就是最大的乐趣。

宋念丰年长两岁,要比弟弟稳重些,见江云庆不断把脚下稻谷踢开,便皱眉道:“你说的长见识,就是让我们看你糟蹋粮食?”

“这才多点粮食,全拿去喂猪也算不上糟蹋,也就你们家小门小户的当回事。”

“我爹说了,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跟过来的宋念云喊着。

江云庆虽然上过几天私塾,却从未听闻过这首诗,不禁嘟囔道:“辛苦的是那些穷佃户和长工短工,关我屁事,也就你们家喜欢自讨苦吃……”

见宋家兄妹三人都有点不高兴了,他这才稍微收敛,呵呵笑着道:“行了行了,不说这些了。知道我这次进城干嘛去了吗?”

兄妹三人都被他搞的有点扫兴,但本着两家关系不错的份上,宋念丰还是干巴巴的问道:“干嘛去了?”

江云庆那张削瘦的脸庞,露出得意表情:“拜师!我爹花一百两,让我拜了风雷拳为师,你们没听过风雷拳吧?那可是江湖上响当当的厉害人物,多少人想拜师都没门路。”

三兄弟的确没听说过风雷拳,他们最远也只是到附近的镇子上,还没进过城。

听着江云庆描述城中繁华,又听他拜高手学艺,不禁有些心生向往。

只是一百两银子……也太多了吧,若让爹拿这么多银子带他们拜师,恐怕不行?

江云庆指着宋念丰和宋念顺,呵呵笑着道:“来,你们俩谁先上,让你们见识见识我学的拳法!”

宋念丰有些犹豫,倒不是怕,而是他身材健壮,江云庆瘦的跟麻杆似的。

前些年也不是没较量过,抓起来就能轻松摔地上。

小时候闹着玩没事,可如今大了些,便不想让对方太难看。

倒是宋念顺见江云庆炫耀个不停,心里憋着一口气,当即跳过去:“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