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半前,我妹妹因为晕倒检查出白血病。
为了给她治病,我卖掉了爷爷留下的房子,搬进只有二十平的出租屋,好在初步治疗颇有成效。
可化疗不是长久之计,我找了三份工,昼夜颠倒,身体没熬住,接连出错,无论我怎么苦苦哀求,老板也不肯再留我。
当时真的太需要钱,辗转数日找不到新工作后,我甚至想过去卖。
尊严再重要也比不过妹妹的命重要。
我虽然长得不是惊为天人,但五官周正,总有富婆能看上我这一款。
好在万分绝望之时,甜品店的老板肯聘用我。
这一次病情恶化来势汹汹,医生说不尽快手术她可能支撑不到今年冬天。
天价的费用单,再一次把我拖下深渊,身体沉重得像灌了铅,下楼梯一脚踩空,被她及时拽住。
她当时和现在不同,眼睛里都是认真。
以前写作文,描述人时,总会用“眼里有光”。
那时觉得离谱,激光眼吗,还眼里有光?
可曾经我真的,在她的眼睛里,看到了希望。
她背对着太阳,拽住了陷进泥潭的我。